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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优待政策明年将“升级”省政策

发布时间:2022-12-28 09:27:04  作者: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3

国家规定对老年人实施社会优待。在我省,老年人到底能享受哪些具体的社会优待?老年人优待证如何办理?10月9日,本报记者采访了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相关负责人。

  65周岁以上老人可免费进景区

  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介绍,早在2003年出台的《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下称《办法》)就规定了多项老年人优待事项,包括免费进入公园、博物馆等。为使全省老年人优待政策得到规范有效执行,我省于2015年开始修订《办法》,经过近两年的调研、论证、讨论、修改,今年9月30日,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修订通过。修订后的《办法》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修订后的《办法》进一步明确和“升级”了老年人优待政策。老年人享受下列优待:进入本省国有及国有控股的旅游景区免头道门票,进入其他旅游景区享受头道门票半价优惠;免费进入公园、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科技馆、纪念馆、纪念性陵园等公共文化设施;优先购买车票、船票、飞机票,优先托运行李、物品;在各类医疗机构优先就诊、化验、检查、交费、取药、住院;免除乡村公益事业的劳务和出资义务;免费使用公共厕所;其他优待事项。

  其中还规定,6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享受下列优待:免费进入旅游景区;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电)车和市内轨道交通,具体办法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制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为辖区内65周岁以上常住老年人免费建立健康档案,每年至少提供一次免费体格检查和健康指导,开展健康管理服务。同时还明确,旅游景区、医疗卫生机构、车站、机场和不实行对号入座的公共交通工具等为老年人提供优待服务的场所,应当设置老年人优待窗口、等候专区、老年人专座等助老设施,设置明显的优待服务标识,公示优待服务内容。

  同时,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办理老年人的房屋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知识产权等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时,应当核实是否为老年人真实意愿,依法优先办理。

  我省户籍的60岁老人可办优待证

  “《山西省老年人优待证》一律免费申领。”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我省现行规定,《山西省老年人优待证》由省人民政府老龄工作机构监制,城市老年人向当地县(市、区)人民政府老龄工作机构(老龄办)申领,农村老年人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申领。

  具有我省户籍或经常居住在我省,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领《山西省老年人优待证》。优待证分绿色和红色封面两种,60—69周岁的老年人申领绿证,7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申领红证。年龄计算以身份证日期为准。

  办理证件,老年人可以亲自办理,也可以委托他人办理。老年人本人亲自申领的,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交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老年人所在单位、社区、村委会、居委会或者老年人委托子女、配偶等近亲属办理的,须出示老年人身份证件原件、委托人身份证件原件,交老年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

  根据我省规定,老年人所持《山西省老年人优待证》,应与本人年龄相一致,该证件加盖山西省老龄工作委员会钢印后生效。同时,该证件不得涂改、转让他人。

  太原市部分办证地点:

  太原市,桃园北路60号;

  小店区,昌盛西大街颐园巷1号;

  迎泽区,迎泽区政府大楼1层148号;

  杏花岭区,胜利街99号杏花岭区政府大楼738号;

  尖草坪区,草坪区柴村区委大院内;

  万柏林区,西矿街35号万柏林区政府大院内;

  晋源区,晋源区政府大楼109号;

  古交市,古交市青年路1号政府大院1楼;

  娄烦县,娄烦县县政府大院西一楼;

  阳曲县,阳曲县农业局院内西楼;

  清徐县,清徐县美锦北大街74号经信局院内。

  其他地市办证机构可咨询当地老龄办或乡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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