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制定全国首部禁止公共场所随地吐痰地方性法规省政策
发布时间:2022-12-28 09:19:50 作者: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1
5月15日,记者从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了 《山西省禁止公共场所随地吐痰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该《规定》将于6月1日起实施。
据介绍,《山西省禁止公共场所随地吐痰的规定》不分章节,共18条,主要明确了立法目的,适用范围,治理原则,部门职责,公共场所管理单位,自治组织,公民的义务,共建共治共享机制,法律责任等。
省人大法制委员会有关人士表示,这部法规最大的亮点在于建立了完备的共治、共建、共享机制,推动构建政府、社会、公民‘三位一体’齐抓共管、同监督、共分享的格局,从而达到德法相彰、德法并治的效果,提升我省的社会治理水平和文明进步水平。
《规定》具体规定了禁止随地吐痰的公共场所,不仅包括图书馆、商场、咖啡厅、居民小区等文体活动场所、经营场所、休闲娱乐场所、公共活动场所等,还包括停车场、高速公路服务区、电梯轿厢等。为强化政府及有关部门责任的落实,规定将治理公共场所随地吐痰的情况,纳入文明城市、文明单位、文明家庭、卫生城镇创建、健康城镇建设等考核评价体系。
据悉,该《规定》是全国首部专门聚焦治理公共场所随地吐痰问题的省级地方性法规,省委及省人大常委会党组高度重视,将其确定为今年的重点立法项目。
扫描二维码访问手机版
山西新农村建设网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