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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期一年山西严打“洗洞”盗采金矿行为省政策

发布时间:2022-12-28 08:48:40  作者: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0

5月29日,从省自然资源厅传来消息,从5月份开始,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公安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能源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七部门共同开展为期一年的打击“洗洞”盗采金矿专项整治行动。

“洗洞”就是把废弃矿洞再“洗”一遍,民间有“金矿价值千万,‘洗洞’之后翻一番”说法。“洗洞”盗采金矿行为隐蔽性强、危害性大,形成的黑色产业链涉及部门多,具有一定复杂性和艰巨性。2021年,全国发生多起“洗洞”盗采金矿造成人员死亡、环境污染等事件,引发社会舆论关注。

此次专项整治,目的是为了查清金矿矿山废弃矿井情况,集中打击“洗洞”盗采金矿行为,查处违法生产运输倒卖民用爆炸物品、氰化钠和“洗洞”造成的环境污染等违法违规行为,惩治违法收购和销售金矿矿产品行为,明确金矿矿山废弃矿井封堵责任主体,封堵金矿矿山废弃矿井,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彻底斩断金矿“洗洞”黑色产业链,防止“洗洞”盗采金矿行为发生。

据悉,专项整治期间,各市根据省自然资源厅提供的金矿矿山目录清单,结合卫星遥感影像,排查金矿废弃矿井情况,包括政策性关闭金矿、保护地内退出金矿、正常关闭金矿的废弃矿井数量、封堵的情况、封堵责任主体,以及金矿盗采点的位置、封堵的情况、封堵责任主体等。同时,还要排查违法生产、销售、运输、倒卖、使用民用爆炸物品和氰化钠、非法采选金矿用电行为等情况以及金矿“洗洞”造成的环境污染等违法违规行为。

集中力量,依法严厉打击“洗洞”盗采金矿行为,依法查处非法生产、销售、购买、储存、运输、邮寄、使用民用爆炸物品和氰化钠行为、用电行为、环境污染违法违规行为以及收购和销售金矿矿产品行为,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涉及“保护伞”的,一追到底,做到“人不漏案,案不漏人”。

对政策性关闭金矿、保护地内退出金矿、正常关闭金矿以及金矿盗采点存在的废弃矿井,明确治理责任主体,对尚未封堵的废弃矿井,由治理责任人进行彻底封堵;对封堵不彻底的废弃矿井,组织重新封堵。同时,总结各地、各成员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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