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患职业病如何申请工伤认定法规科普
问:我前年从乡下老家到某水泥厂做临时工,因接触的有害粉尘
太多,经医院诊断,我已患上了严重的矽肺病。有好心的工友告诉我,
矽肺病是水泥厂工作人员常见的职业病,如果能认定为工伤,可享受
工伤待遇。请问:我该如何申请工伤认定?
答:农民工由于与用人单位(包括个体经济组织)形成了劳动关
系,毫无疑问受劳动法律、法规的保护。
所谓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
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
引起的疾病。我国对职业病的诊断,立法作了明确的规定。《中华人
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职业病诊断应当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
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
地或者本人居住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
断。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3年9月18日颁布、2004年1月1日起施行的
《工伤认定办法》第三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
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
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
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
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其第四条还规定:“用人单位未在规
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
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
可以直接按本办法第三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可见,你首先应就自己的矽肺病按《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进行
职业病诊断,如果被确诊为职业病,可以按上述《办法》之规定要求
所在单位为你申请工伤认定。若你所工作的水泥厂对你的要求置之不
理,你本人、直系亲属或工会也可就此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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