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打字后签名遗嘱被法院判定有效法规科普
发布时间:2023-01-05 15:16:36 作者: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0
电脑打字后签名遗嘱被法院判定有效
电脑打字后签名的遗嘱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近期审结的一起案件中将之判为有效。法官表示,这种遗嘱可视为自书遗嘱。
5年前,退休在家的胡某与24岁女子陈某相识同居,2005年3月10日,胡某因生病住进龙岩市漳平医院。住院当日,胡某在医院病历记录单亲笔写一份遗嘱,遗嘱内容为“兹因本人近来因身体欠佳,特立此遗嘱为证:本人如有意外,现存财产全部归遗孀陈某所有。另在电厂还有集资款余热款玖仟元、九鹏公司集资款贰万伍仟元也为其所有,别人不得取闹”,并签下胡的姓名,注明年月日。
后来,胡某的名字被涂掉,陈某把该份遗嘱拿到打印店打字,打印一份与写在病历记录单上遗嘱内容一样的遗嘱,遗嘱人胡某在打印件上签下自己姓名。因医治无效,胡某于2005年3月14日病故。4月4日,胡某子女诉至法院,请求确认该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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