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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合伙协议,退伙是可以要求分割财产吗法规科普

发布时间:2023-01-05 11:00:56  作者: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1

【案情】 
        2002年2月,张某个人投资10万元开办了一个小型轧钢企业。开工后,该企业急需销售人员。同年4月,张某与王某口头协议合伙经营该厂。双方在协议中约定利润按5:5的比例分配。并同时约定张某负责企业的生产和日常管理工作,王某负责销售工作。双方自建立合伙关系后,二人除按月领取工资外,均未从企业提取过利润。2006年3月,双方发生纠纷,王某退出企业,自此之后企业所有的业务都由张某一人管理。半年后,王某提起诉讼,要求从合伙财产中分割属于自己的一半财产。 

【判决】
        法院依法驳回王某的诉讼请求。 

【评析】
        本案中,张某个人投资开办企业,与王某并没有书面合伙协议,且没有对企业进行投资,也没有证据表明王某用劳务进行出资。所以,王某只是企业聘用的管理人员,只是按月领取工资,并不是合伙人。因此,王某退出企业管理时,不能以合伙人的身份要求分割企业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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