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到假货怎么办?法规科普
发布时间:2023-01-05 10:26:03 作者: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0
案情简介:
王某以5万元从甲商店(专卖古玩)购得标注为明代制品的瓷瓶一件,放置于家中客厅。李某好奇把玩,不慎将瓷瓶摔坏。经鉴定,瓷瓶为赝品,市场价值为100元,王某认为甲商店系知假卖假,要求其赔偿。
参考法条:
合同法第54条: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第58条: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焦点关注:
王某与甲商店之间的买卖合同性质?
评析:
(1) 甲商店专卖古玩,对古玩的真假应当比较了解,但仍卖给王某一个赝品瓷瓶,是知假买假,构成对王某的欺诈,属于可撤销的合同。
(2) 对于欺诈行为,根据合同法第54、58条的规定,王某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其与甲商店的买卖合同。
(3) 此案是消费行为中的欺诈,王某也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要求甲商店双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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