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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中的法律问题法规科普

发布时间:2023-01-05 09:49:34  作者: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0

   租赁房屋后装修值不值

  承租人装修租赁的房屋,应当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否则承租人不但要负担装修的费用,出租人还有权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承租人经过出租人同意装修房屋的,租赁期间届满时,对于没有形成附合的装修物,可由承租人拆除并恢复原状;而对于形成附合的装修物,承租人无权要求出租人补偿装饰装修费用,但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综上,承租人在装修房屋时,一定要及时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另外要结合租赁期限决定房屋装修的投入成本。
  法律链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或者合同解除时,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第十二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时,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补偿附合装饰装修费用的,不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十三条: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或者扩建发生的费用,由承租人负担。出租人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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